连续工作一百多天后突然死亡,如何认定该责任的划分? 分类:新闻资讯 时间:2024-09-12 余某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,到岗三个多月后突发疾病死亡。近日,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了这起生命权纠纷案,认定用人单位应承担20%赔偿责任。 上一篇: 谎称可以帮助申请助学贷款,不可信!!! 下一篇: 铸京新闻┃刘思佳律师参与录制海淀区司法局“大家商量着办”的普法视频活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