宠物不栓绳咬伤人,饲养人负全责! 分类:新闻资讯 时间:2021-12-06 大亚湾区一外卖送餐员顾某在餐厅门口领餐时,被郭某的宠物狗咬伤。两人协商不成,案件诉至大亚湾区法院。近日,大亚湾区法院审结了该案件,基于民法典关于动物饲养人责任的条款,判决宠物主郭某赔偿医疗费。 上一篇: 12.4国家宪法日|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制中国 下一篇: “好意同乘”出事了!车主被索赔?判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