租赁违建房屋合同应属无效! 分类:新闻资讯 时间:2021-08-16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作出判决,以租赁合同无效、但承租方已实际使用场地为由,判令佛山某发展公司向林某返还保证金、林某向公司支付占有使用费、水电费。 上一篇: 准驾不符造成他人死亡,保险公司拒赔?法院判赔! 下一篇: 男子为了分割前妻财产,再次起诉闹离婚?法院判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