借名买的车被执行,还能要回来吗? 分类:新闻资讯 时间:2021-06-21 在执行生效判决过程中,钟先生名下的一辆宝马车被法院扣押,后张先生到法院称其才是该车辆的实际所有人,其系借钟先生的指标购买车辆。张先生向法院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,将孔先生、钟先生诉至法院,要求对钟先生名下的宝马汽车停止执行。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,判决驳回了张先生的诉讼请求。 上一篇: 丈夫诉请撤销婚姻获支持 下一篇: 铸京律所开展建党100周年学习观展活动 | 以艺术承载百年经典,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