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背户车”能买吗?合同有效吗?铸京律师代理车辆买卖合同纠纷案胜诉!
分类:新闻资讯 时间:2021-05-24
委托人于女士与本案被告陈某某于2019年6月20日签订《购车协议》交易期间被告陈某自称其系车辆所有权人,合同签订后,于女士按照合同约定向被告陈某指定银行账户全额支付了购车款,三人郭某将车辆牌照取走导致委托人于女士无法正常使用车辆,至此委托人于女士才获知,第三人郭某为车辆所有权人,被告陈某向于女士出售车辆的行为系无权处分。委托人于女士于2020年9月23日委托我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本案原告代理人,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