铸京159位“帝品御居”业主委托不当得利群体纠纷案一审胜诉!

分类:新闻资讯 时间:2021-04-12
王某、樊某等159位原告与河北万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购买位于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境内的“帝品御居”住宅项目房屋,并向多个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分别缴纳了“团购费”“团购优惠费”等费用。购房过程中,王某、樊某等原告从未与二被告签订任何形式的合同,直接到售楼处选购商品房,因此各原告认为二被告收取“团购费”的行为,于法无据,应予以返还。2020年8月初,王某、樊某等159位原告委托我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思佳律师、副主任亚占宇律师、高级合伙人李光律师等作为本案原告代理人,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