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通州法院:打印遗嘱缺少法定要件无效 分类:新闻资讯 时间:2021-04-12 近日,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,适用民法典认定其中一份打印遗嘱缺少法定要件不具备法定效力。 上一篇: “凶手”30年前被枪决,“被害人”如今还活着! 下一篇: 对父亲履行较多赡养义务后能否向弟弟追偿?